《股票操作学》第十一章 第二节 庄家的分类

《股票操作学》第十一章 股票操作策略

第二节 庄家的分类

  在法律面前,庄家是没有地位的,是犯法者;在广大的投资大众面前,庄家犹如圣经中的魔鬼,对其既爱又恨。爱的是庄家炒作股票,股价会上涨,跟对了会赚钱。在台湾过去某些所谓“大户”的庄家,还经常扮演“投资人”的角色,为广大投资人讲话,成为报章杂志、电台电视争相采访的对象。有时还以专家的身份参加报社或电视台的座谈会或专访,一副“专家”口吻,评论国家财经政策,有时会发表支援投资大众的言论,真正有学有术的专家,也没他神气。有时股价因政府的压制而大跌,投资大众惶惶不可终日之际,庄家就扮演“救股市”的角色,有的庄家因而被冠上“爱国大户”之雅号。

  可是再笨的散户也知道庄家并非好人,因为庄家将股票炒高了,卖给散户以后才能赚到钱。庄家卖股票的时候,一定会避免让散户知道,且对外还制造一副要拉股价或长期持有的态势,等散户知道股价下跌是因为庄家出货了,已经来不及了。况且庄家为了吸引散户跟进,必然要玩很多手法,所谓“养、套、杀”,就是这个道理。所以,笔者在此特别提醒投资大众,认清庄家的真正面目,不能轻信庄家的话,以免吃亏上当。

  何谓庄家?简单而言,即系运用较大的资金,拉抬股价,在高档卖出获利了结的大户。换言之,庄家属于大户类,但跟大户有别之处,在于庄家有操作股价的动作,大户则纯粹运用较大的资金买进,等待股价上升到某一阶段,卖出获利了结。两者之间的区别,就在于有没有操作股价的动作,这也是本篇内要介绍的“操作方法”。

  庄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各类:

  (1)业内庄家:系指证券公司与证券金融公司等类,跟证券业有密切关系的业者,包括公司负责人、大股东(董事)、重要经营者及各级职员,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利,炒作股票。虽然各国政府订定的证券法令,都严格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,但是规定归规定,在证券业内不参与股票买卖者,真可谓是凤毛麟角。相反地,证券从业人员,才是构成股票族内的重要骨干。每天的交易过程中,证券业者是主导股市的重要动力之一。业者们极力结交上市公司大股东,争取生意。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大都设有专门与上市公司、各基金管理公司等连络的“法人组”。法人组专门负责争取上市公司、基金、信托公司、银行金融机构等为其客户。有的业者会主动向上市公司表达炒股票的意愿,有的是上市公司主动表达该公司股票可以炒一炒,业者就尽量配合。无论由业主为庄家,或由业者介绍庄家炒作,对证券公司都是好处多多,不但可以了解上市公司与庄家的动向,搭顺风车,从中抢帽子,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庄家在该公司进出股票,也可以赚得手续费。有的业者还可以向庄家让点低价股票,更是稳赚不赔。

  目前台湾证券界中,很多证券公司都是由庄家们所开。他们开证券行的目的,主要就是炒股票,因为谁是庄家,台湾的媒体报导的很详细,投资人都耳熟能详。庄家开的号子(台湾股市对证券公司的俗称),往往能吸引众多中实户或散户前往开户做交易。自己本身没有以庄家面目出现炒股票的证券公司,大都会以较优厚的待遇,请庄家级的人物到公司做生意,有的给顾问名义,有的给董事等职称。有专属的办公室或交易贵宾室,有专线直通交易所,当然有专门办理接电话与打电脑的小姐侍候。在大陆上海或深圳的证券公司,也设有不少间的“大户室”,等于台湾证券公司的“贵宾室”。笔者曾参观过上海某证券公司的大户室,一般分为普通大户室与单间大户室,普通大户室可容纳较多的中实户,多人一室,一台或两台电脑终端机,在单间大户室内的大户,进出股票数量较大。进人大户室的客户,必需要达到某一程度的交易金额才可。当然跟台湾一样,真正大的大户,是用电话交易的,没事不会去证券公司。

  在1987年到1990年这四年台湾股市大疯狂时期,股市出了名的庄家,有70%是跟证券公司有关,换言之,有七成庄家是业内庄家。主管方面跟业内配合密切,大家互通有无,不敢去酒廊的,就约到私人的俱乐部或招待所,醇酒美人加股票,所谓有钱大家赚,有鱼大家摸,快乐得不得了。笔者有次也曾应邀去见识了某大公司负责人开的私人俱乐部,整整一层楼,一个大厅就近百坪,只有一套沙发,可坐八人左右,大银幕高级音响的卡拉OK,里面还有带高级冲浴的大套房,以及具备各种赌具的扑克房,其中的声、色、犬、马好像电影中会见到的情景,真够享受的。

  但是1991年以后,台湾股市持续萎迷不振,一些又是业内又是上市公司大老板式的庄家,也出了大问题;有的大老板还进过台北监狱看守所。有不少证券公司自营商部分的资金,都被庄家挪用,混不下去了,只好被财务情况好的证券公司收编合并了事。台湾证券界的丑事,罄竹难书,造成这种全世界股市少有的局面,政府要负绝大的责任。现今台湾证券市场,犹如某国的治安一样,警匪一家,君不见有位检察官小老婆的奔驰大轿车,是某证券公司出钱买的吗?没来头的市场小人物,触犯了证券法令,被主管单位移送法办,案子虽小,照样被判刑。可是那些捅了天大漏子,有各种后台撑腰(如立法委员、党政要员等)的超级大庄家,案发之时,新闻报导非常热闹,看起来不被判个五年、七年也困难,可是个个不了了之,甚至搞得公司要倒闭了,合作社或银行挤兑了,也一样没事。这就是台湾业内庄家的情形。在亚洲地区,其他国家的证券业也多少有些此类情况,但是跟台湾相比,那是小小事情,可谓小巫见大巫了。

  (2)市场人士型庄家:时常可以在台湾的报纸证券版上看到“市场人士”这种称呼,所谓市场人士,应系指在证券市场中的人。在证券市场内的人包罗万象,只要是参与股票买卖的人,都可称之为市场人士。不过,仔细推敲起来,证券市场人士应是指稍具专业知识或对股市颇有研究的一些中、大户人士。有些人不愿将真实姓名见诸报端,所以记者以市场人士称之。这好像记者在报导政治或外交要闻时,以“据权威人士”透露,据“侧面获悉”,或干脆简化到“据称”、“据悉”二字一样,明明是外交部某科长、司长或次长告诉记者的话,但怕麻烦,嘱记者不可透露其名,故记者将消息来源写成“权威人士”。基此,证券市场人士,主要包括证券业者,上至董事长、总经理,下至营业员,市场中实户,这些人颇具资金,消息灵通,也具些专业知识;他们可能是民意代表或公司企业的负责人,可能是家庭主妇、酒廊老板、道上兄弟,也可能是集些资金进市场炒股票的普通人。我们常可在报上见到,或市场耳语中听到,日盛张、林口许、亚聚陈、美浓吴、世界林、益航陈等绰号的庄家。虽然市场型庄家炒作的规模不如超级庄家大,不过人数众多,台湾股市在最热闹的期间,这些可以称为庄家的人物,几乎每家证券公司内就有一、两个。

  所谓市场庄家,简单言之,即除了业内庄家、上市公司大股东型庄家、市场上极知名的大庄家、各基金或金融公司操控股票的庄家以外的庄家,统称为“市场庄家”。这些人的外号有的用他居住县市为名,有的用他炒作的股票为名,有的用他在那家进出的证券公司为名,不一而足。不过由于这些庄家人数多,分布范围广,有的是大将型,独当一面,有的是超级庄家边上的一员猛将。因此市场庄家的影响力很大,当股市处于多头之势时,这批人哄行情的效果最大。很多市场庄家型人物,因系在极短期间内发达起来的,没有经历过股市一个周期的循环,即涨、跌、盘、涨,只是运气好,赶上大多头市场,但是赌性坚强,初生之犊,敢勒马走悬崖。从小本钱起家,2百万本钱做1千万生意,赚5百万。第二次就以7百万的本钱做3千万的生意,又赚1千万,再拿1千7百万做8、9千万的生意,又赚3、4千万,再用近5千万的本钱做2亿5千万以上的生意,这次赚30%也有7千5百万。连同以前所赚的,其资金已拥有达1亿2千万元以上,由于资金已逾亿元,同时名气已做出来,金主更愿意提供资金借庄家炒做,这一次可以做近10亿元的生意。据说有位原本是某证券公司老板的随从,平时帮老板开开车门,提提皮包之流,在那段台湾股市疯狂期间,赚到20多亿新台币,就是以这种一直往上加码猛做的方式赚得的,这犹如在赌场赌钱,赢了钱全部再下注,运气好连赢数十把,但最后一把输了就全完了。在股市中更为可怕,因为庄家向金主借高利贷款炒股票,是用缴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的。以一般惯例3成保证金而言,股价跌破保证金二成,金主就会催庄家补保证金成数。但若遭遇到连续多日股市大暴跌的场面,如跌停板幅度7%,连跌3天就全完了,如果股市大跌个把月,虽非次次跌停板,但跌幅可以将100元价位的股票,跌破50元大关。而在暴跌时往往没有成交量,很多时候是无量大跌,是崩溃式的下挫,庄家想要赔钱杀出变现也没有办法。如买10亿股票,保证金就算3成,即本钱3亿,如股价反转下跌,2.3周或个把月,股价可能跌掉5成,则扣掉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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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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